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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廣東優勢特色產業和社會發展關鍵領域的重大科學問題,集成粵港澳地區、省內外優勢創新資源和科研團隊,打造原始創新重要策源地,推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的融通發展,現組織實施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資助強度為3000~5000萬元/項。
為粵港澳青年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支持廣東省內創新主體面向粵港澳青年開展創新創業培訓交流活動。經專家評估評審,擇優予以事前立項資助,每項資助 20 萬元。
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支持香港、澳門高校和科研機構以目標市場明確、市場前景良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為基礎,與廣東省創新主體合作。重點圍繞廣東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開展主要以小試、中試為目標的研究開發,向市場提供新工藝或新產品。項目實施周期為 2~3 年。
為充分發揮省科技計劃項目的導向作用,促進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建設,現啟動廣東省科技創新普及專題項目。包括10個專題,最高資助金額為700萬元。
為充分發揮省科技計劃項目的導向作用,促進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建設,現啟動廣東省科技創新普及專題項目。包括10個專題,最高資助金額為700萬元。
為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現啟動對外科技合作平臺專題項目。該專題內容包括:設立境外研發機構、廣東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培育。最高資助金額為100萬元。
為充分發揮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稅收政策作用,促進我省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服務能力提升,規范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管理。特開展廣東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
為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廣東省國際及港澳臺人才交流專項由三個專題組成:專題一“銀齡專家”,專題二“海外名師”,專題三“粵澳青年人才雙向交流”。項目單位可按照相關科研、教學、技術指導、帶學科、帶學生、帶團隊等智力交流活動等實際工作時長和工作量進行核算,支付專家工薪、專家咨詢費或專家補貼。項目經費最高補貼20萬元。
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定的目的是鼓勵省內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深化粵港澳臺合作,更好地對接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資源,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同時,鼓勵省內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將國外先進的技術、理念、高端人才乃至新興業態“引進來”,更好地利用全球創新資源要素,強化國際合作,邁出國際創業孵化的堅實步伐。項目申報通過后,可獲得最高200萬補貼。
科技企業孵化載體是涵蓋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等多種形態孵化載體的統稱,是以創業帶動就業的重要平臺。為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廣東省科技廳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龍頭企業、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等多類主體,建設專業化的科技企業孵化載體,促進創新創業資源的開放共享,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為充分發揮省科技計劃項目的導向作用,促進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建設,現啟動廣東省科技創新普及專題項目。包括10個專題,最高資助金額為700萬元。
廣東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是以提高我省臨床醫學研究和診療水平為宗旨,以臨床診療技術水平領先的醫療機構為依托,以疾病診療研究協同網絡(以下簡稱“協同網絡”)為支撐,開展臨床研究、協同創新、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的重要平臺。按照廣東省疾病防控戰略需求和整體規劃,在主要疾病領域建立中心,在重大疾病領域引導相關中心建設分中心。中心建設兼顧領域平衡,實現主要疾病領域全覆蓋。
廣東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是以提高我省臨床醫學研究和診療水平為宗旨,以臨床診療技術水平領先的醫療機構為依托,以疾病診療研究協同網絡(以下簡稱“協同網絡”)為支撐,開展臨床研究、協同創新、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的重要平臺。按照廣東省疾病防控戰略需求和整體規劃,在主要疾病領域建立中心,在重大疾病領域引導相關中心建設分中心。中心建設兼顧領域平衡,實現主要疾病領域全覆蓋。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須為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項目牽頭單位應注重產學研結合、整合省內外優勢資源,同時應注重優選合作單位,原則上同一項目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總數不超過6家(含)。最高資助600萬元。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須為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項目牽頭單位應注重產學研結合、整合省內外優勢資源,同時應注重優選合作單位,原則上同一項目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總數不超過6家(含)。最高資助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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