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深圳市創客交流活動項目的申報通知
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3年深圳市創客交流活動項目申請指南已發布,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組織申報。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內容
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單位在深圳舉辦的創客論壇、創客大賽、創客成果展、創客項目路演等創客交流活動,以及經市政府批準的深圳國際創客周活動等重大創客交流活動予以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二)《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三)《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四)《深圳市創業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20〕7號。
三、支持強度及方式
(一)支持強度:深圳市創客交流活動項目為競爭類項目,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有數量限制。具體如下:
資助金額不超過經審計的活動經費支出的50%,且不超過50萬元。市政府批準的重大創客交流活動支持額度可不受此限制。
(二)支持方式:事后補助,本批次資助資金納入2023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的運營單位,或者是經市政府批準的重大創客交流活動組織單位,同時未列入我委科研誠信異常名錄;
(二)創客交流活動具備開放性、公益性的特點,參加人數100人以上;
(三)活動應當是一年內在深圳舉辦,且未獲得過市級財政相關資助。
(四)限制規定:
1.申請單位、項目負責人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和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的不得申請;
2.項目負責人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驗收不通過名單的不得申請;
3.項目申請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財政資金的不得申請。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