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第一批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構建轄區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發展新優勢,延續光明區對企業發展的支持,助推產業轉型升級,根據深圳市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若干措施等文件,為高效開展2022年項目扶持工作,我局決定開展2022年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第一批扶持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知識產權類項目: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平臺、產業專利導航、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
(二)質量類項目:卓越質量培育項目。
二、具體內容
【卓越質量培育項目】
一、設定依據
《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2〕9 號)。
二、支持方式
本項目屬于評審類項目,對經評審達到評定標準總分40%(含)以上且排名前10的單位,按規定給予資助。
三、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本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申報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申報資助時未被列入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有關部門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申報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之中。
(四)符合有關產業政策文件及申報指南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申報單位需對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協助騙取、違規使用經發資金或拒絕配合經發資金監督檢查。
專項申報條件:
申報卓越質量培育項目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屬于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制造業企業,行業門類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
(二)申報單位質量管理體系較完善,合法運營三年以上。
(三)申報單位具有良好的經營績效和業績,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產品或服務質量在同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四)獲得過省、市、區等質量獎勵的單位、獲得過往屆卓越績效試點工程資助的單位均不再受理申報。
【知識產權類項目】
一、設定依據
《深圳市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2〕9 號)。
二、支持方向
(一)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資助項目。
(二)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平臺資助項目。
(三)產業專利導航資助項目。
(四)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資助項目。
(五)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資助項目。
三、支持方式
(一)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本項目屬于核準類項目,采用事后資助方式。支持上一年新獲評國家、省、市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單位。
(二)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平臺。本項目屬于核準類項目,采用事后資助方式。支持上一年獲評國家、省、市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平臺的單位。
(三)產業專利導航。本項目屬于評審類項目,采用事后資助方式。支持上一年已完成的產業專利導航,每項按照實際支出成本給予資助。
(四)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本項目屬于評審類項目,采用事后資助方式。按照上一年度實際運營成本給予資助,同一主體累計申請不超過3次。
(五)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本項目屬于評審類項目,采用事后資助方式。按照上一年度實際運營成本給予資助,同一主體累計申請不超過3次。
四、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本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申報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申請資助時未被列入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有關部門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之中。
(四)符合有關產業政策文件及申報指南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申報單位需對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協助騙取、違規使用經發資金或拒絕配合經發資金監督檢查。
專項申報條件:
(一)知識產權運營中心
1.上一年獲得國家、省、市批復或授牌的單位,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已正式運營,有穩定的工作場所,配備管理團隊,工作機制完備。
2.同一年度同一申請單位,不可同時申請本條與產業專利導航項目、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項目、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項目。
(二)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平臺
1.上一年獲得國家、省、市批復或授牌的單位。
2.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平臺已上線運行,參照開放許可的理念和方式,發布專利許可信息,促成專利許可、轉讓,并依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
3.產業專利導航項目
(1)開展產業專利導航工作,且專利導航項目完成時間在上一年度。
(2)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繪制創新圖譜,專利導航項目成果已對外進行發布并取得一定應用成效,同意持續向社會公眾分享項目相關成果。
(3)所導航產業列入光明區或上級政府重點規劃的,可以優先資助。
(4)同一申請單位每年限報一項,同一導航項目不重復資助,導航項目未獲得過市級導航項目資助。
4.產業知識產權聯盟
(1)本項目應由聯盟的秘書單位或發起企業提出申請,申請單位為在光明區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聯盟所屬產業符合光明區及以上政府重點規劃支持的產業。
(3)聯盟已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備案,成立2年以上。
(4)在光明區連續運作一年以上,有穩定的工作場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工作機制完備。
(5)聯盟成員單位擁有知識產權(含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下同)數量合計需達到100件以上(含100件),且近2年持續增長。
(6)聯盟近3年內未獲得過本條資助。
(7)同一年度同一申請單位,未獲得過深圳市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資助,不可同時申請本條與產業專利導航項目、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項目、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項目。
5.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
(1)申請單位屬于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商會等單位。
(2)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在光明區連續運作一年以上,有穩定的工作場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工作機制完備,且已向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備案。
(3)上一年未獲得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項目資助,已完成三年資助的項目不再重復申請,未完成項目按現行條款執行。
(4)同一年度同一申請單位,不可同時申請本條與產業專利導航項目、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項目、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項目。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監管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