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一)支持各區政府(含新區管委會、深汕合作區管委會)、自貿試驗區和高新區等重點產業集群依托行業協會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建立健全相應的行業知識產權制度和自律機制,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法律咨詢、爭議解決、宣傳培訓等綜合性維權服務。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開展綜合性服務,其實際運作機構可申請專項資金資助,每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位于我市各區政府(含新區管委會、深汕合作區管委會)轄區、自貿試驗區或高新區等區域,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穩定的管理團隊,在所在行業中具有一定規模,具備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管理經驗;
2.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成立運作一年以上,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并形成比較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在推動本行業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3.守法守規,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申請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資助申請,在下達資助撥付通知前發現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撥付資助資金:
1.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要求的;
2.申請材料不齊全且未按時補正材料的;
3.被列入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違規、失信信息名單的;
4.經查詢深圳市信用網,發現嚴重違法失信信息的;
5.拒不執行生效的知識產權行政處理決定或者司法裁判的;
6.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
7.經查詢人民法院公告網,發現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二、注意事項
(一)上述申報條件中所述“成立運作一年以上”的時間計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11月30日為準。
(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處置的典型案件報告等證明有效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法律咨詢、爭議解決、宣傳培訓等綜合性維權服務以及協助企業與政府溝通解決企業問題、加入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聯盟等材料。
(三)項目資助金額要結合申報項目的業務開展情況和完成效果,根據專家評審得分和專項審計情況予以安排,每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出成本。當年項目資助總額不超過當年資助預算總額。
(四)同一事項不得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財政專項資金。
三、聯系方式
咨詢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受理窗口,業務咨詢電話:83557947、83177171。
申報網站技術支持電話:13008859960。